《社論》政府應修法嚴懲閃兵亂象 重建兵役制度公平性
2025/10/31

日前演藝圈爆發「閃兵案」風波,幾個知名的男藝人涉嫌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新北地檢署陸續拘提多名嫌疑人,引起社會譁然。最高檢察署也罕見發表強硬聲明,痛批相關行為嚴重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並要求各地檢署「從嚴、從速」偵辦。此案不僅攸關法律尊嚴,更觸及國家安全與社會正義的根本,政府如不趁機修法彌補漏洞、嚴懲違法者,恐讓「投機閃兵」風氣蔓延,撼動全民國防的根基。

首先,從法律面看,我國《兵役法》明文規定,凡年滿十八歲至屆滿三十六歲的男性皆為役男,若不依法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或徵集等程序,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過去實務上對「逃避兵役」多採取緩刑或易科罰金方式處理,刑度明顯較輕、執行鬆散,形同縱容。當社會名流、富家子弟得以透過金錢與特權逃避國民應盡的義務,反而讓守法服役者成為被嘲諷的對象,試問服兵役的公平性何存?

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修法強化刑責,明定凡逃避兵役者,一律不得交保或易科罰金,並規定刑期不得少於常備兵役期,同時可溯及既往,服刑期滿後,仍須服滿役期;同時修法使「逃避兵役」者,不能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政務官、公務人員與民意代表,如此既能杜悠悠之口,也落實法律的嚴謹與公平性。另,對協助造假體檢報告、偽造病歷、提供不實證明之醫師或檢查人員,除應撤銷執照,更須依法追究刑責,杜絕醫界成為逃兵的共犯。

其次,政府也應加強全民法治與國防教育宣導,現代社會自由開放,兵役義務逐漸被淡化,不少年輕人視服兵役為「浪費時間」。教育部與國防部應攜手推動國防觀念教育,讓年輕世代理解,服兵役不只是法律義務,更是對國家的責任與榮譽,一方面,透過文字與影片於大眾傳播媒體加強宣導;另一方面,利用各種集會時機,傳遞正確價值觀,而非助長「有錢就能閃兵」的錯誤觀念,唯有讓全民重新認同服役之榮譽,兵役制度方能穩固。

有網友指出,「過去若男子未服兵役,家長多半不願讓女兒出嫁,因為那象徵逃避責任或身心不健全」;如今卻演變成「沒當兵」代表家世顯赫、關係特殊,這種價值顛倒的現象令人痛心。當逃兵被視為「有門路」的象徵,而服役者反被貼上「沒資源」的標籤,社會的正義與榮譽感已經遭到嚴重扭曲。

兵役制度的崩壞,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國安一大隱憂,若人人皆可用金錢或特殊關係逃避兵役,國家防衛戰力勢必受損。當戰爭或敵人來犯時,要靠誰執干戈保衛社稷?這絕對是嚴肅的國家生存議題。

政府須正視「閃兵案」背後的制度漏洞與文化偏差。除了要儘速修法嚴懲,更應建立跨部門稽查機制,確保體檢與徵兵流程透明化、嚴謹化,杜絕人為操作空間。唯有讓每位役男在同樣標準下接受檢驗,社會公平正義才能具體落實。

綜上所述,兵役不僅是一項義務,更是榮譽。任何以特權或金錢逃避責任的行為,不管此人的政治光譜是藍、是綠,還是白,都不見容於社會輿論。呼籲政府相關單位除應對逃兵或閃兵者依法訴究,予以重判,入監後還要補服未服的役期。另建議政府相關單位修法彌補漏洞、強化監督、深化教育,讓「服兵役」重新成為責任與榮耀的象徵,讓「閃兵」不再有任何存在空間,唯有如此方能重建兵役制度的公信力,並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的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