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
對於有關媒體報導「內政部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一事,內政部昨(廿)日表示,既有合法土方去化量能充足,「從未」宣佈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近期,因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上路及為解決營造業者土方去化所面臨之困難,有持續與各縣市一同研商,目前已凝聚共識,會朝向「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策略來執行,以強化現有土方場效能及提供大量最終處置地點,從而解決土方暫置及去化問題,內政部強調,會中討論並無涉及農業發展條例修法等情事。
內政部表示,農業發展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其施行細則第二之一條有已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內政部從未要求農業部要進行修法。
內政部表示,農業發展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其施行細則第二之一條有已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內政部從未要求農業部要進行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