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已送達特赦證明書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2026/02/13

總統賴清德今天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台北地檢署表示,總統頒布特赦令後,法務部於下午三時許將特赦證明書送到北檢,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下午四時許送達林劉龍子簽收,不予發監執行。

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兒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民國一一二年間,林劉龍子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子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全案由林劉龍子提起上訴,檢察官未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林劉龍子撤回上訴,全案確定。北檢於今年一月廿六日收受卷證,並於翌日分執行案件,尚未發監執行。

北檢表示,賴總統頒布特赦令後,法務部於今天下午三時許,派員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北檢,北檢立即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下午四時許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受赦免人林劉龍子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