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72)-接軌國際人權:從轉型正義看平反路徑
【文/林歆芙】 2026/02/07

▲司法節近30個民團於臺大舉辦「國際人權兩公約的國家義務——以太極門假案為例」論壇。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臺教授連福隆直指,太極門在全世界發起良心時代運動、法稅改革運動,已經變成世界的教材。他以《聖經》中「照顧最微小弟兄」的精神為例,描述太極門師徒如何協助其他弱勢者討回公道,實現真正的公義。

作家/人權工作者陳欽生表示,轉型正義可做很多事,但成果仍令人不滿;他自己檔案堆積如山,內容多是與他無關的指控,卻被以假資料判刑12年,至今仍無答案。他認為自己遭遇與太極門假案高度雷同,盼提醒關心台灣與正義的人:若不堅持追求真相與公義,日子將走得更加痛苦。

蔡靜玫律師指出,太極門案81年的枉法稅捐處分,在刑案未確定前就作成了,屬違法突襲裁判,後續雖然出現大量新事實、新證據,卻因再審時效而受阻,明顯過度限縮人民救濟權。她呼籲,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依職權撤銷違法處分,歸還土地,平反假案,落實轉型正義與人權保障。

中小企業法務人員曾政勳強調,面對國家機器的嚴重侵權,司法機關應依《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精神,優先適用公約撤銷違法處分。

前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痛心指出,台灣司法改革近十年來都在「倒退走」。司法院長掌握法官升遷與考績,嚴重威脅獨立審判,他主張應讓法官升遷回歸專業自治。他強調,國家犯的錯誤不應有時效,錯就是要改正。

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兼任副教授/第五屆監察委員仉桂美指出,太極門案很不可思議,竟出現科長可以代決稅務案件,政府機關都有分層負責表,卻沒受到規範!她呼籲催生「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與稅務專業法庭,扭轉制度只重保全稅收、輕忽人民權利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