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動保處獲報學甲犬隻疑似不當飼養案 現場稽查依法查處持續追蹤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2026/05/12

▲南市動保處獲報學甲犬隻疑似不當飼養案立即派員至現場稽查,針對缺失處依法查處並將持續追蹤。(記者李嘉祥攝)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5月4日接獲民眾反映學甲區過港子疑有犬隻不當飼養情形,隨即派員前往稽查,11日再次至現場複查,經查現場共飼養24隻犬隻,現場未發現幼犬,亦未查獲繁殖或買賣等營業行為事證。動保處強調,後續會持續追蹤及查辦,如查有違反動保法情事,將依法裁處,嚴懲不貸。

南市動保處表示,前往稽查時發現犬隻普遍有皮毛狀況不佳及皮膚疾病情形,且多數犬隻年紀較大,部分有牙齒鬆動或缺牙狀況,部分犬出現叫聲異常或聲音微弱情形,已要求飼主儘速帶往動物醫院檢查及檢附獸醫師診斷證明供後續查核;另現場發現有15隻犬隻尚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動保處於現場完成晶片植入,並同步施打狂犬病疫苗。

根據飼主說明,犬隻平時均有洗澡照護,洗澡後會短暫於戶外通風晾乾並備有飲水,並非長時間曝曬;針對現場飼養環境部分,也依稽查人員要求立即改善,動保處後續會持續安排複查。

動保處長方川和指出,依動保法規定,飼主應依法為犬隻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違反者將可依規定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未辦理寵物登記者可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該案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處,嚴懲不貸,也呼籲飼主應善盡動物照護責任,提供適當醫療、環境及基本生活照護,維護動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