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教練涉性侵多名學童 盧秀燕︰還孩子一個公道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2024/12/18

台中市議會昨(十七)日進行三讀議案第二讀會,市議員江和樹、楊大鋐、劉士州、黃佳恬關心台中市某國小少棒教練涉嫌性侵議題。「非常可惡,令人髮指!」市長盧秀燕指出,市府將祭出措施,全面擴大追查,不會因該位教練已羈押禁見,這個案子就了,盼檢察官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能重懲重判,還給家屬跟孩子一個公道。

盧秀燕表示,學校進行校安通報後當天就立刻禁止該教練至學校,並且不可接觸學童,並完成解聘程序依送法辦,檢察官已經羈押禁見,希望檢察官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能重懲重判,市府會持續進行了解受害程度。並採取相關措施。第一、在該教練任職其間接觸過的學童,市府會全面進行調查是否還有受害的情形;第二、市府對孩子加強輔導,不管是已經畢業還是轉學,還有現在在校,只要受害都會加強輔導;第三、已責成法制局要成立一個法律協助小組,協助受害者、家長、教育局、校方,進行法律上的追究;第四、要求全市各級學校擴大追查,如果有前科的教職員工,要全面擴大追查。

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這位教練101年曾經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涉犯強制猥褻罪有罪判決確定,而該校108年以鐘點教練進用助理教練時,有提供良民證,未發現有前科紀錄,導致該教練繼續在學校持續從事訓練工作;學校於10月26日接獲家長檢舉某教練?嫌性平案件,教育局即督促學校啟動調查,解聘這位教練並移送法辦,目前司法正進行偵辦中,教育局不會因檢方偵辦而停止性平調查,進一步要求校方擴大調查是否有其他學生受害,市府法制局也會對受害學生提供法律扶助,以維護學生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之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立學校運動教練之教學活動,是代表國家為保護活動,應屬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此案是否成立國家賠償,仍須就個案事實審認有無符合前開要件。被害人如欲請求國家賠償,得於知有損害起二年內以書面向該公務員所屬學校提出,由學校依規定程序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