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4季按季及114年1月按月查定課徵之營業稅 可延後至2/23日前繳納
【記者王世明/基隆報導】 2025/02/06

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一一三年第四季(按季開徵)及一一四年一月(按月開徵)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繳納期間改訂為今(一一四)年年二月十四日至二月二十三日。

基隆分局說明,依據加值型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0條、第42條第2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5條規定,前開按季及按月查定課徵之營業稅案件,原繳納期間為一一四年二月一日至十日,因適逢農曆春節假期,為維護營業人權益,並利依限繳納,改訂繳納期間為同年二月十四日至二十三日(該日為星期日,順延以二十四日為繳納期間末日)。

基隆分局進一步表示,為方便營業人繳納稅款,提供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櫃員機、信用卡、電子支付帳戶及行動支付等多元繳稅管道,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末日(即二十四日)之後三日(即二十七日)二十四時,請多加利用。

該局也指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該分局24331900,或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