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柯文哲、沈慶京等續押2月
【中央社台北廿八日電】 2025/03/29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認為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今天裁定自四月二日起繼續羈押禁見兩個月。

另外,北院昨天收到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辯護人提出的「刑事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主張被告柯文哲罹患之疾病有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情形。北院表示,此部分尚待合議庭另行調查。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十二月廿六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十一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廿八年六月徒刑。

全案移審後,北院兩度裁定羈押中的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交保,經北檢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兩度發回更裁,北院一月二日認定柯文哲等四人涉犯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三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於四月一日屆滿,北院今天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自四月二日起延長羈押二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也駁回沈慶京的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北院指出,柯文哲等四人所涉罪名均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審酌四人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已有相當理由足認四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審判及刑罰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