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交通轻微违规 明起不开放检举
【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电】 2024/06/29

立法院五月三读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其中并排临时停车等八项罚锾在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下交通轻微违规,将不开放民众检举,日前行政院已公告六月卅日上路。

去年六月上路的交通新制,因记点加严及增加十三项交通违规开放民众检举,引起计程车等职业驾驶反弹。行政院会三月七日通过交通部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排临停等十项最高罚锾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下的轻微违规,不开放民众检举,立法院四月底初审及五月通过的版本,则是八项轻微违规不开放检举。

交通部说明,这8项不开放民众检举的交通微罪,违规停车部分,包括∶并排临时停车;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骑楼、快车道临时停车,机车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临时停车;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车出入口五公尺内临时停车;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骑楼、快车道、交岔路口停车,机车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车;在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娱乐、展览、竞技、市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车。

另外,骑机车手持行动电话通话;汽机车驾驶人手持香菸、吸食、点燃香菸致有影响他人行车安全;倒车未显示灯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车倒车无人在後指引,也不开放检举。

即将上路的交通新制,仍有五项交通微罪仍开放民众检举,包括∶机车驾驶人或附载座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於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违规停车;四轮以上汽车於骑楼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临时停车;不依顺行方向临时停车;四轮以上汽车於骑楼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车。

交通部说,交通新制是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监理执法手段,相关修法属在人行环境及停车问题改善优化前的权宜措施,虽限缩部分轻微违规项目不予民众检举,但不会因此而降低执法强度,也不会有处罚漏洞;各类驾驶人如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均须处罚锾,并依情节依条例规定并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记点、吊扣或吊销驾驶执照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