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县卫局∶自国外携带药品回国请勿於网路上转售 以免触法
【记者蔡荣宗/投县报导】 2024/07/03

▲民众如有药品相关疑问,可向药师谘询。(图∶南投县府卫生局提供)
南投县日前有一民众自国外旅游采购药品返国後,将用不完的眼药水自行於网路转售,县府卫生局依违反药事法规定,处新台币三万元罚锾。截至今年五月底县府卫生局已查获七件违规网路贩售药品案件,共裁罚新台币二十一万元罚锾,主要於网路转售国外购得之药品如眼药水、肠胃药及皮肤用药等为主。

许多民众常会自国外网购平台购买或出国後携带国外药品,於网路上转售未经卫生福利部许可之药品,当心行为已触法,依违反药事法规定,最重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亿元以下罚金;另若非药商任意将个人自用药品於网路贩售,依违反药事法规定,亦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长陈南松呼吁民众切勿在网路买卖药品,把握「生病看医师,用药问药师」,有疾病问题应寻求专业医师诊疗,有药品问题应洽药师谘询,并向合格药局或药商购买合法药品。辨明国内核准且合法制造的药品,其包装上会有「药品许可证字号」,安全有保障,若发现药品字体模糊、仿单内容不清或印有简体字时都应提高警觉

南投市和康药局林宏益药师表示,常有民众拿著出国旅游购入的药品,未有卫生福利部药品许可证字号的药品,询问哪里可以购买,网路上有看到卖家在卖可以购买安全吗?提醒民众若有任何用药的问题应该谘询附近的社区药局的药师,认清药品上是否有药品许可证字号,不要任意购买及使用来路不明的药品,伤了荷包又伤身。

民众如有药品相关疑问可查询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https://lmspiq.fda.gov.tw/web/DRPIQ/DRPIQLicSearch 业务专区/药品/资讯查询/药品许可证查询;或电洽县府卫生局谘询专线049-2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