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類進口貨常未申報 基隆關籲注意以免受罰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4/07/03

基隆關經常發現進口飲料等七大類應申報貨物稅的貨物未依規定申報進口,疑欲闖關逃漏貨物稅,抑或不諳規定,經海關查獲後,除補徵貨物稅外,另對進口商祭出處分裁罰。鑑此,基隆關籲請廠商注意申報,以免受罰。

基隆關表示,依貨物稅規定,應稅貨物項目類別計有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電器類及車輛類等七大類貨物,進口時,應按其稅率及稅額徵收。

基隆關指出,該關經常發現進口飲料品等七大類應申報貨物稅的貨物,進口廠商因不諳規定,抑或疑欲逃漏貨物稅,而未在進口報單「申請審驗方式」欄位填報代碼「8」的申請文件審查,而在通關時,經海關發現需課徵貨物稅,海關便會補徵貨物稅,並檢視未依規定申報是故意或疏失,祭出必要的處分裁罰。

基隆關呼籲進口廠商,如不知是否需要繳納貨物稅,建議可以主動於進口報單「申請審驗方式」欄位填報代碼「8」(申請文件審查),嗣經海關查核報關時檢附的相關文件並無錯誤者,便可免受裁罰。

進口廠商如欲了解其進口貨物是否屬於貨物稅條例規定的應稅貨物,也可以在貨物進口前,檢附原廠型錄及說明書等資料,逕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相關申請書下載及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案例,可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下載、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