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138)—平反假案护人权 追诉加害人无时效限制
【文/林心欣】 2024/07/20

▲论坛於台大应用力学馆国际会议厅举行,第一、第二场论坛与谈人合影。
台湾财经刑法研究学会理事长/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陈志龙∶太极门假案28年来,有一批人一直在做假案。法律文化要转型正义,要真民主,真法治,要进行对话,要进行沟通。并呼吁,第一个能够平反28年太极门假案的人,在台湾人权历史上,就是第一个最有作为的政治人物。

真理大学法律系所教授/法税改革联盟发起人吴景钦∶关於时效制度,必须掌握一个核心价值,即使时效制度的存在,都不应违背人权保障。太极门被检察官搞了十年,後来无罪确定,这是明显的迫害;十年的追诉权时效一过,竟然就无法再追诉侯宽仁?政府残害人民的犯罪是属於国际犯罪,国际人权两公约规定追诉加害人不能有时效限制。

德国欧斯纳布鲁克大学驻台教授连福隆∶法律的本质就是追求正义,太极门三审都胜诉了17年,财产被没收了也不还。一个假案28年了,人生有几个28年?台湾有这种司法就是地狱,让人民无端的受苦,检察官侯宽仁就像是在制造人间地狱的人。台湾人民的未来就要像太极门师兄姊在这麽大的压力和磨难下,仍然充满希望和光芒,盼望一起向总统发声解决太极门案,才真的是人民的未来。

司法改革党主席/经纬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张静∶本来检察官根本不是法官,在台湾把检察官也比照终身职,把所有对检察官好的、有利的,通通比照法官,这是台湾的官官相护,以官权为中心的思想,没有办法为人民著想。呼吁真的需要陪审制以及让检察长能够民选,因为检察长会影响所有的检察官,民选检察长至少不会跟社会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