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142)—吃掉人权,法官最大? 权力傲慢阻碍台湾进步
▲吴景钦认为,太极门案的判决坐实行政法院就是败诉法院。
太极门税务诉讼案件中,相同事证的85年度综所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判决撤销,但是106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华、庄金昌、刘锡贤三位法官,完全无视证据及证词,竟做出104年诉字第228号判决枉法裁判。记者询问审判长林秋华为何不采用有利人民的证据?林秋华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说,现在因为年纪大了!看了也,有时候看了会,有时候会、会很快就忘掉。」
而林秋华、刘锡贤这两名法官也是酿成张药房老板命案的法官。102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王茂修、刘锡贤、林秋华合议裁定,不准大埔案抗争人民的请求,裁定「不必暂停」执行,县府可以动手强拆徵收户民宅,导致人民有冤难申。直到最高行政法院废弃中高行判决,发回更审,才获平反,确定内政部徵收无理、县府拆屋违法,张药房等4户胜诉,徵收案应撤销。然人事已非!
「为什麽这些法官过去曾经审过这个案件,而且最初都做出对人民不利的判决,为什麽今天他不用回避?」真理大学法律系所教授吴景钦点出关键问题所在,他直批这些法官是过去判太极门输的法官,他不会推翻自己过去的判决,承认自己是错的!这个判决坐实行政法院就是败诉法院,人民税务行政救济像进入了无间地狱,不断的循环。
庆幸法界也存在不少清流,为人民主持正义。107年7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做出107判字第 422号判决,废弃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原审判决,对太极门的属性与特质及敬师礼性质做出明确认定。学者专家指出,行政机关应负担调查及举证责任、证据须符合论理法则等基本法律原则,以及宪法保障基本人权的精神。此判决理由彰显了法律价值,国税局应依照最高行政法院422号判决,依法撤销违法的课税处分,上级主管机关行政院也应本於职权,督促权责机关彻底终结太极门假案,不再包庇。
而林秋华、刘锡贤这两名法官也是酿成张药房老板命案的法官。102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王茂修、刘锡贤、林秋华合议裁定,不准大埔案抗争人民的请求,裁定「不必暂停」执行,县府可以动手强拆徵收户民宅,导致人民有冤难申。直到最高行政法院废弃中高行判决,发回更审,才获平反,确定内政部徵收无理、县府拆屋违法,张药房等4户胜诉,徵收案应撤销。然人事已非!
「为什麽这些法官过去曾经审过这个案件,而且最初都做出对人民不利的判决,为什麽今天他不用回避?」真理大学法律系所教授吴景钦点出关键问题所在,他直批这些法官是过去判太极门输的法官,他不会推翻自己过去的判决,承认自己是错的!这个判决坐实行政法院就是败诉法院,人民税务行政救济像进入了无间地狱,不断的循环。
庆幸法界也存在不少清流,为人民主持正义。107年7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做出107判字第 422号判决,废弃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原审判决,对太极门的属性与特质及敬师礼性质做出明确认定。学者专家指出,行政机关应负担调查及举证责任、证据须符合论理法则等基本法律原则,以及宪法保障基本人权的精神。此判决理由彰显了法律价值,国税局应依照最高行政法院422号判决,依法撤销违法的课税处分,上级主管机关行政院也应本於职权,督促权责机关彻底终结太极门假案,不再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