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142)—法税失衡拉警报 有效救济待落实
【文/张森】 2024/08/17

▲大批民众聚集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前,抗议枉法裁判。
113年8月2日大批民众聚集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聆听宣判。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已经判决确定太极门无罪无税,中区国税局却仍违法强徵课税,强抢民产!就此,太极门依税捐稽徵法第28条请求退还强徵税款。这场国内外瞩目的宣判前後只花30秒,审判长刘锡贤宣判,原告之诉驳回!

太极门义务诉讼代理律师黄丽蓉直指,本件是税捐稽徵法修法前即申请退税,当时并无修正後税捐稽徵法第28条第3项规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竟认为修正前经行政救济确定案件亦不得申请退还,明显自行增加法律所无之规定,严重侵害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利!黄丽蓉强调,81年度综所税判决後已经有许多新事实、新证据,证明课税处分是错误的,国税局强行课徵就是不当得利,本来就应该将不应收取的税款退还人民,然法院竟枉法裁判,没有善尽司法应督促行政机关纠错改过之功能,让国税局坐享不当得利!这场审判再次突显行政救济制度失灵,人权不保,正义无法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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