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棧埠業務作業之裝卸及雜項工作」增列假日加成規定 北市船代公會反對
▲台北市船代公會昨日召開「第十九屆第十五次理事、監事會」,由理事長黃啟洋主持。(記者周家仰攝)
台北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台北市船代公會)本(十)月九日下午舉行「第十九屆第十五次理事、監事會議」,由理事長黃啟洋主持,針對全國船代會轉臺灣商港事業協會函詢有關「棧埠業務作業之裝卸及雜項工作」增列週六、日加成規定。理監事認為,由於鄰近國家對定期貨櫃輪沒有類似作法,為避免成本增加影響船東靠泊意願及船務代理因無法安排免加成平日泊位而產生不同費用必須向船東解釋的困擾,台北市船代公會理監事表達反對之意。
另,交通部航港局於一一三年七月廿二日召開「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中,提出擬刪除「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第廿二條,因涉及會員級數認定方式,將配合修訂台北市船代公會章程第四十八條。對此,台北市船代公會理監事會將該條文修正「常年會費級數之認定,正式會員公司以上年度營業收益(代理費及佣金)為準,於每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終止後一個月內,函送本會」。至於條文文字用語,後續將請律師確認是否符合現行情況,再提請該會會員大會討論通過。
另,交通部航港局於一一三年七月廿二日召開「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中,提出擬刪除「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第廿二條,因涉及會員級數認定方式,將配合修訂台北市船代公會章程第四十八條。對此,台北市船代公會理監事會將該條文修正「常年會費級數之認定,正式會員公司以上年度營業收益(代理費及佣金)為準,於每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終止後一個月內,函送本會」。至於條文文字用語,後續將請律師確認是否符合現行情況,再提請該會會員大會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