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 自今年7/1起开始受理
【记者陈秋香、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4/10/24

为缓解中、重度失能民众入住住宿式服务机构的经济负担及降低家庭照顾压力,高雄市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分别由高市府社会局及卫生局受理民众申请一一三年度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截至九月卫生局受理申请计一千二百五十三人,申请期限采两阶段受理,第一阶段自今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止;第二阶段自明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一日止,卫生局吁请於期限内使用机构者本人(优先)或机构签约人尽速提出申请,一一三年度若未及於一一四年三月一日前申请者,将不予受理。(见图)

卫生局今(廿四)日说明,入住机构类型为中、重度失能民众入住依法设立各类住宿式服务机构,包含一般护理之家、精神护理之家、老人福利机构(除安养床外)、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所属荣誉国民之家(自费失能养护床、自费失智养护床)、儿童及少年安置及教养机构及提供住宿式服务之长期照顾服务机构。

补助资格及金额∶一、新台币十二万元补助∶经地方政府长期照顾管理中心评估长照需要等级达四级以上或补助计算期间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中度以上者之中、重度失能市民,一一三年一月起实际入住机构天数累计达一百八十天以上(不含机构喘息服务期间),每人补助新台币十二万元。二、新台币六万元补助∶於一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含当日)已实际入住机构且一一三年入住天数延续且累计达一百八十天以上者,未经长期照顾管理中心评估或经评估长照需要等级未达四级,每人补助新台币六万元。三、符合上述补助条件者,如一一三年度入住天数累计未达一百八十天,则逐月检核每月入住天数,就连续住满二分之一日历天之月份,每月给予补助总金额十二分之一(一万元或五千元)。

卫生局呼吁,入住机构且未经长照需要等级评估者,可拨打一九六六专线或透由入住机构向高雄市长期照顾管理中心提出评估申请,经取得长照需要等级四级以上後备妥收据、契约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提出补助申请,高雄市提供临柜、邮寄及机构代收代送等多元申请管道,如有相关问题可洽询长照服务专线一九六六,或高市府卫生局长期照顾中心(一般护理之家、住宿长照机构及精神护理之家)○七-七一三一五○○分机一七一五及高市府社会局(老人福利机构、身心障碍福利机构、荣誉国民之家)○七-三三六八三三三分机二四四八,申请流程及办理方式已公告於高市府卫生局网站(https://gov.tw/D8U)及卫生福利部长照专区(https://gov.tw/V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