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贪案 检方求刑20年
【记者董秀云/宜兰报导】 2024/10/25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与洗钱案,宜兰地院审理於廿三日晚间全案辩论终结,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判,检方在论罪科刑部分,林姿妙违反贪污治罪违背职务行为收受不正利益罪部分,求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夺公权五年,特殊洗钱罪部分求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科二百万元罚金,没收不法所得。其馀十四名被告在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求处刑期,林姿妙女儿林羿伶被控违反贪污治罪违背职务行为收受不正利益罪,求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夺公权四年。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贪污治罪违背职务行为收受不正利益罪求处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四年。县府官员多人也都求处刑期,让该案为时二年多的冗长诉讼,引来关注。

林姿妙当庭重申「正当从政,盼法官还我清白、判我无罪。」她当庭喊冤,强调一生没做坏事。

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求处刑期部分,时任农业处长康立和,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四年;财税局长卢天龙,有期徒刑七年半、褫夺公权四年;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黄志良,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四年;时任农务科长吴东原,有期徒刑七年半、褫夺公权四年;建管科长林志扬,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四年;都计科长龙非池,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四年;时任罗东镇公所经建课长赵 勋,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四年;罗东镇公所经建课员黄耀智,有期徒刑六年、褫夺公权四年。

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求处刑期部分,陈姓地主有期徒刑五年、褫夺公权二年;地主刘石纯求处有期徒刑五年、褫夺公权二年。特殊洗钱罪求处部分,林姿妙前助理张桂绫有期徒刑一年。伪造文书罪求处部分,矿业公司负责人林锡钦有期徒刑三月,缓刑二年,向公库缴交六万元。

林姿妙与县府官员等十五人涉犯「罗东镇公所违法核发农地农用证明」、「九八地号临时建物延长作总统立委大选总部使用」、「一五五八地号免徵一一二万土地增值税」、「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等四案,二○二二年八月廿三日遭检方依伪造文书、贪污、财产来源不明、图利及特殊洗钱等罪起诉。

宜兰法院廿三日下午审理,全案晚间辩论终结。在贪污及伪造文书部分,检方认为林姿妙以处理民间地主所有的罗东镇公正路段一五五八地号免徵新台币一一二万土地增值税,换取地主陈正勋等人提供罗东镇九八地号土地,当初为二○一八年林姿妙参选县长的竞选总部,之後作为二○二○总统大选韩国瑜宜兰竞选总部使用,获有免拆等利益达新台币二四0万元。

洗钱及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检方调查,林姿妙於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的帐户金流中,发现罗东及冬山农会帐户共有超过一○○笔资金异常进出,涉嫌利用十个人头帐户洗钱超过七千万元,其中多笔金流更是来源不明。针对林姿妙论罪科刑,检方当庭求处贪污部分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夺公权五年,特殊洗钱罪求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科二○○万元罚金,没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