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政府应修法 杜绝杀狗等残忍行径__
2024/11/06

日前有媒体报导,桃园市观音区越南籍范姓女子在丈夫农园,残忍杀害并贩售犬苹,这名越南女子看准当地工业区越籍移工众多就经营起肉品生意,曾多次请丈夫到新北市板桥区拿「货」,此货即为狗肉,范女接手丈夫农园後,直接就当起屠夫,挥刀杀狗,其夫於是向政府相关单位举报。其夫粗估,每年约有近百苹狗遭到杀害,此种杀狗的恶劣残忍行径,有民众在网路表示,「难怪浪浪越来越少!」;也有人指出,「文明社会根本无法忍受这种杀害生命的行为」;也有网民愤慨认为,「应该把这样的人赶回她们的国家」,显示这项议题应受到政府相关单位进一步重视。

此则新闻也显示,不但桃园观音区有此一个案,新北市板桥区也有人残忍杀狗贩卖,莫非已形成一个产业链?让人不禁要问,究竟在台湾阴暗角落,还有多少不肖人士昧著良心在做杀狗生意?

不可讳言,廿一世纪以後,确实有些国家或地区有食用狗肉的习俗,例如中国大陆部分地区、北韩、东南亚部分国家(包括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寮国等)。

但在台湾连流浪狗都已经零扑杀,且狗在民间普遍成为人类好朋友,杀狗不但违反相关法令,更为民间社会与爱狗人士所不容。

因此要停止残忍杀狗及吃狗肉的恶劣行径,呼吁政府相关单位要采取相关措施加以禁止∶一、积极编制爱护动物文宣小手册与电子档,转知引进外籍劳工的仲介、雇主与外籍移工经常聚会地点,告知台湾相关法令规定,违法者将面临哪些罚则;二、建议修改相关法令,针对杀狗行为,不论本国人或外籍移工,罚锾建议再予以提高,情节严重者,外籍移工除注销中华民国身分证、遣返回国,累犯者还要处以徒刑,不能只是罚钱了事。

三、於大众传播媒体刊登公益广告,加强宣导;四、遴选爱护动物的种子志工(外籍人士亦可)在外籍移工聚会地点伺机宣导,强化爱护动物的意识;五、设置检举电话及信箱,鼓励民众及民间动保团体拍照、侧录进行检举;六、政府相关单位与民间动保团体合作,强化资讯交流,俾政府相关单位不定期到可疑地点进行查缉。

残忍杀狗行径在台湾发生,连带破坏台湾动物保护的良好形象,政府相关单位实不可漠视,应募集种子志工进行教育宣导,同时修改法令与接受各方检举加强稽查,方能从源头予以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