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递补立委争议 陆委会∶公职人员不允他国籍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名单第十五名李贞秀有可能递补成为第一位陆配立委。陆委会主委邱垂正今天表示,担任公职人员必须放弃其他国家国籍,不管这个国家是否被中华民国承认。
大陆委员会(陆委会)主委邱垂正八日下午出席第七届「eye台湾win两岸」短片徵选竞赛颁奖典礼,他於会後受访做出上述表示。
邱垂正表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条例)与由内政部主管的国籍法没有冲突。依据两岸条例廿一条规定,中国大陆人士在台湾设有户籍满十年,才能够登记成为公职人员候选人。
邱垂正指出,这是为了保障原籍中国大陆人士在台湾的参政权,以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的条文,所以设有十年条款;倘若选上了,在要任职公职人员时,这就必须适用其他法律,也就是满足国籍法要求。
邱垂正说明,依据国籍法廿条规定,担任公职人员时,必须放弃其他国家的国籍,任何国家都一样,「不管这个国家是不是我们中华民国有承认的与否,都必须放弃当初原国籍,只拥有中华民国国籍」。
大陆委员会(陆委会)主委邱垂正八日下午出席第七届「eye台湾win两岸」短片徵选竞赛颁奖典礼,他於会後受访做出上述表示。
邱垂正表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条例)与由内政部主管的国籍法没有冲突。依据两岸条例廿一条规定,中国大陆人士在台湾设有户籍满十年,才能够登记成为公职人员候选人。
邱垂正指出,这是为了保障原籍中国大陆人士在台湾的参政权,以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的条文,所以设有十年条款;倘若选上了,在要任职公职人员时,这就必须适用其他法律,也就是满足国籍法要求。
邱垂正说明,依据国籍法廿条规定,担任公职人员时,必须放弃其他国家的国籍,任何国家都一样,「不管这个国家是不是我们中华民国有承认的与否,都必须放弃当初原国籍,只拥有中华民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