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全面挂牌上路 彰县五国语言宣导助理解
【记者方一成、林明佑 彰化报导】 2024/12/05

▲微型电动二轮车全面挂牌上路,为让外籍朋友也能充分了解新制内容,彰化县政府特别制作中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及英文等五国语言的宣导图卡,期望达到「人人看得懂」的宣导效果。(图∶彰化县政府提供)
经过两年的宣导推行期,微型电动二轮车自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全面挂牌正式上路,未完成挂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如在道路行驶或停放,将依法取缔并处以新台币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罚锾。为让外籍朋友也能充分了解新制内容,彰化县政府特别制作中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及英文等五国语言的宣导图卡,期望达到「人人看得懂」的宣导效果。

彰化县政府今(四)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一之一条规定,微型电动二轮车已於一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正式纳入管理。所有车主必须於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前完成强制汽车责任险的投保,并至公路监理机关办理验车及挂牌手续,才能合法上路。若车辆遭举发,经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审验合格,并贴有审验合格标章者,将予以移置保管;若未经型式审验合格者,则将依法予以没入处置。

彰化县政府表示,鉴於本地外籍移工中,有许多人以微型电动二轮车作为通勤工具,彰化县政府特别推出五国语言的宣导图卡,协助来台工作的外籍朋友熟悉并遵守新法规。在便利骑乘的同时,也能确保符合相关法令规范,避免触法。

彰化县政府指出,针对本次新制实施的重点,车主需在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前完成投保强制险并完成挂牌手续。此外,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者须年满十四岁,骑行时需配戴合格安全帽,并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严禁载人及酒後驾驶,县府再次呼吁所有民众遵守法令规定,共同确保用路安全,打造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