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相關子辦法 修正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2024/12/05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相關子辦法修正,經濟部與財政部昨(四)日會銜發布修正「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優化租稅優惠措施之適用對象及範圍、申請期限及程序等事項,以配合下一年度財政部營業所得申報作業期程。

本次四部子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適用範疇。

二、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放寬「有限合夥」為本措施適用對象,並將中小企業研究發展之「人才培訓支出」列入投資抵減範圍。

三、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一)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刪除「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

(二)維持增僱二十四歲以下及增加納入六十五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為適用對象,且將逐年滾動調整基層員工薪資適用範疇(將配合勞動部公布之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進行調整),並就其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之減除率均適用二○○%。

(三)另鑑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布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明定政府應推動部分時間工作模式,以建構友善就業環境,發揮高齡者的職場優勢,爰子法開放增僱六十五歲以上部分工時員工亦得適用本項租稅優惠。

(四)考量一○八年五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勞動基準法第九條明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已適度改善派遣勞工過去較無穩定工作保障之情形,爰修正開放人力派遣服務業亦得適用本項租稅優惠。

四、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將營利事業所得額加成減除之比率率由一三○%提高至一七五%。此外,基層員工薪資適用範疇之認定,並將依前一年度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每年公告調整。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於今年八月七日總統公布,經濟部配合相關條文之修正於十一月二十七日發布「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此次「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相關子辦法修正,經濟部將偕同財政部加強對中小企業宣導,辦理法規宣導說明會,協助業者瞭解如何申請適用類此租稅優惠,期能促進中小企業增僱多元人才,提升薪資水準,厚植研發量能,以利中小企業因應升級轉型所面臨之各種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