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152)—全民期待保障人权的税审法 终结万年税单
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曾说∶「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永远逃不掉,死亡跟缴税。」马克吐__更是最一针见血∶「国税局跟制作标本唯一不同的是,标本制作完,好歹把皮还给你。」换言之国税局挖空了肉,最後连皮都不剩。台湾特有的万年不死税单,不仅让税务行政救济制度形同虚设,连象徵社会正义最後一道防线的法院也失去定纷止争的效能,严重侵害国际人权两公约所保障有效救济的基本权利。监察院於民国111年5月针对万年不死税单提出「万年税单侵害赋税人权案」的调查报告,要求财政部应尽速解决万年税单。司法院於今(113)年9月提出税务行政事件审理法(以下简称税审法),引发产官学各界高度关注,究竟税审法能不能终结万年不死税单,全民须一起来关注。
本专题深入系列报导
●执法人员凭良心行事 行政程序法就能解决万年税单
●税审法过度强化协力义务 违反不自证己罪权
●税审官任用资格 明显违反人性
●台湾的税审官应参考美国纳保官制度
●专家学者建议税审法应多方修正
●推计课税机制过於偏颇 明显有利稽徵机关
●为何全世界只有台湾才有「万年税单」的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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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凭良心行事 行政程序法就能解决万年税单
●税审法过度强化协力义务 违反不自证己罪权
●税审官任用资格 明显违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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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建议税审法应多方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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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全世界只有台湾才有「万年税单」的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