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部∶责任业者查定课费适用对象扩大
为扩大责任业者查定课费适用对象,环境部修正发布「应回收废弃物责任业者管理办法」部分条文,自一一四年起,放宽责任业者查定课费条件,并将查定课费免徵金额由新台币一百元调整至一千二百元,预估此次修正,平均每年再增加七千家次符合查定课费,免徵金额每年再增五千家次业者。
环境部表示,一○九年实施责任业者查定课费以来,满意度超过八十五%,因此,环境部资源循环署进一步放宽查定课费各项条件,包含全年应缴金额低於新台币十万元由连续四年改为连续二年、经主管机关查核期间由近四年改为近五年,且删除二年未采用须等待三年之规定,未来只要符合资格就通知。
环境部表示,一○九年实施责任业者查定课费以来,满意度超过八十五%,因此,环境部资源循环署进一步放宽查定课费各项条件,包含全年应缴金额低於新台币十万元由连续四年改为连续二年、经主管机关查核期间由近四年改为近五年,且删除二年未采用须等待三年之规定,未来只要符合资格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