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比利时、荷兰两国接力 助台完成毒品案件跨国取证
我国与欧盟国家司法互助开启新页!法务部於一一三年六月间,向比利时司法互助主管机关即司法公共服务部提出移交毒品之司法互助请求,经比利时司法公共服务部同意我国前往取证毒品采样证据,并在荷兰及比利时执法机关之接力协助下,我方於同年十一月十六日顺利携回相关证据。此案系我国与欧洲国家合作完成跨国取证之首例,更罕见系在比、荷两国相关机关共同协助下,完成本件跨国取证,除彰显我国与欧洲各国间坚定的司法合作关系,亦展现出共同打击犯罪之决心。
本次顺利完成跨国取证,除有比、荷两国之密切协助外,我国於接获比国之通知同意前往取证後,为确保取证程序合法、执行过程顺畅,出发前先由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与台湾高检署、台湾桃园地检署及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内政部移民署、财政部关务署等机关召开会议,积极研商执行本案事宜,再由我国检察官带领刑事警察局国际刑警科警官,并由法务部国两司检察官陪同,亲赴比利时。经刑事警察局指派驻荷兰代表处之警务秘书悉心安排与比、荷相关机关共同研商取证流程,完成毒品采样证据,顺利携回我国进行鉴识工作。
法务部表示,将持续深化与各国司法互助之国际合作关系,建立与各国间之相互理解并累积信任,携手为司法正义之实现贡献心力。
本次顺利完成跨国取证,除有比、荷两国之密切协助外,我国於接获比国之通知同意前往取证後,为确保取证程序合法、执行过程顺畅,出发前先由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与台湾高检署、台湾桃园地检署及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内政部移民署、财政部关务署等机关召开会议,积极研商执行本案事宜,再由我国检察官带领刑事警察局国际刑警科警官,并由法务部国两司检察官陪同,亲赴比利时。经刑事警察局指派驻荷兰代表处之警务秘书悉心安排与比、荷相关机关共同研商取证流程,完成毒品采样证据,顺利携回我国进行鉴识工作。
法务部表示,将持续深化与各国司法互助之国际合作关系,建立与各国间之相互理解并累积信任,携手为司法正义之实现贡献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