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歲免巴氏量表聘外籍看護?家總2理由反對修法
【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 2024/12/31

立法院將處理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修正草案,讓八十歲長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可聘外籍看護。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今天提出年齡歧視等二項理由表示反對,建議廢巴氏量表、改長照單軌評估。

多名國民黨立委日前提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八十歲以上或七十到七十九歲的癌症二期,得免經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也就是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提出二項反對理由。第一,以「年齡」做為免評標準恐是另類年齡歧視,暗示八十歲以上長者不具自主生活能力,有違「壯世代」倡議精神。

家總說明,近年來「壯世代」運動風起雲湧,其重要主張就是反對年齡歧視,揚棄銀髮族就需要被照顧的舊思維。事實上,根據政府統計,八十歲以上失能率約四十一‧七%,八十五歲以上失能率約四十七‧七%,亦即半數以上是健康長輩。

根據家總長期服務經驗,一旦通過「八十歲以上免評巴氏量表可聘外籍看護」將引發二種家庭關係衝突,一是子女不放心,硬要長輩聘請外籍看護陪伴,遭到想要自主生活的長輩抗拒;二是長輩看到別人有外籍看護,硬要子女聘請外籍看護,增加子女負擔。

第二項反對理由,則是在未做好供需配套,貿然開放八十歲以上免評巴氏量表,將造成五十三萬健康長者可進場搶工,衝擊現有二十三萬已聘僱外籍看護者權益。

家總指出,台灣在每年僅新增一萬名外籍看護的情況下,開放八十歲長者免巴氏量表,將造成五十三萬健康長者「進場搶工潮」,導致外籍看護「避重就輕」流動,嚴重衝擊現有二十三萬聘僱外籍看護照顧重癱、臥床、多重障礙的長照家庭權益。外籍看護是稀缺資源,應優先配置給有需要者。

家總建議,直接廢除巴氏量表,改以長照二‧○單軌評估,讓第四級失能以上可聘外籍看護,才是治標之本。

家總指出,巴氏量表確實是落伍評估方式,也造成醫師困擾,但「殺雞焉用牛刀」,若巴氏量表是亂源,該做的是廢除巴氏量表,改以長照二‧○單軌評估,並比照住宿式機構補助標準,以第四級失能作為聘僱外籍看護標準,減少民眾舟車勞頓、避免醫病衝突,更可讓民眾更早接觸長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