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主动式ETF及被动式多资产ETF新制 上路
【记者刘小玲/台北报导】 2025/01/01

为促进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发展,引进多元化金融商品,并提供投资人多元化之商品选择,以建构我国成为具台湾特色之亚洲资产管理中心,金管会日前公告修正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开放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发行主动式ETF及被动式多资产ETF,配合法规修正,柜买中心为建置主动式ETF及被动式多资产ETF柜台买卖制度,修正「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业务规则」等16项规章暨相关附件,并今(31)日公告实施。

近几年主动式ETF於全球市场快速发展,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关注焦点,主动式ETF(中文名称为「主动式交易所交易基金」)与现行被动式ETF(中文名称为「指数股票型基金)最大差异在於主动式ETF基金经理人可基於特定投资方针运用基金投资,主动分析作成决策,以较积极方式为基金创造绩效,与现行被动式ETF系以追踪、模拟或复制标的指数为目标,让投资人直接参与指数的报酬表现之操作方式不同,应可吸引更多发行人及异质投资人参与市场。另现行我国被动式ETF发展虽已具规模且商品类型多元,惟指数标的成分仅限全部为债券或股票,本次扩大被动式ETF商品范畴,开放标的指数成分证券可同时包含股票及债券的多资产ETF(即平衡型ETF),可满足投资人同时以股票及债券作为资产配置之投资需求。

柜买中心表示,本次相关规章修正之重点,在主动式ETF方面,主要包含增订主动式ETF为柜台买卖有价证券,且因主动式ETF无追踪指数,故排除主动式ETF发行人应向柜买中心申请指数资格同意之规定,并规范投信公司应每日於公司网站揭露全部投资组合内容;另在被动式多资产ETF方面,则增订指数成分证券同时包括股票及债券之平衡型ETF,并规范其指数编制规则应订定固定或各指标条件下适用之股票及债券配置比例,且应於指数名称标明平衡字样。有关主动式ETF及被动式多资产ETF之挂牌申请程序、资讯揭露、交易方式、流动量提供者造市及申购买回作业原则皆参照指数股票型基金之规范,与现行ETF相同。

主动式ETF及被动式多资产ETF制度上线後,增加投信公司发行ETF商品之弹性,使产品线更加完整,亦可使投资人享有交易便利且利於资产配置之ETF商品,有助吸引更多投资人投入ETF市场,不仅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并与国际接轨,更可促进我国ETF市场更加蓬勃发展,以达到发行人、投资人及金融市场三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