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划新法影响租金补贴等政策推动 国土署将重新研议新方案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内政部国土管理署表示,依据地方制度法规定,租金补贴、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市区道路改善及提升行人安全设施等业务本就属於地方自治事项,惟过去中央衡量各县市财政状况不一,因此透过中央统筹经费及计画型补助款协助地方推动,其中包括三百亿元租金补贴,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及永续提升行人安全计画等政策。然目前新修正之《财政收支划分法》势必会影响既有计画推动,後续将徵询地方政府意见,并纳入财政能力及实际需求等因素,重新研拟新方案,也呼吁地方政府应勇於肩负责任,编列相关经费因应。
国土管理署表示,租金补贴是为减轻一定所得以下及无自有房屋的租屋弱势族群的居住负担,一一○年度前执行模式是采取中央、地方依财力分级共同负担租金补贴总经费,中央约75%、地方25%;而一一一年度行政院为扩大照顾租屋族,调整成中央统筹办理,补贴金额直接拨付至民众帐户,并全额负担租金补贴经费。然未来因应《财政收支划分法》之修正,後续将采取严格控管办理户数,一一四年补贴核定件数一旦达七十五万户即会停止受理,後续并参照一一○年度前租金补贴办理方式,重新建构中央与地方分担经费编列预算之方式以作为对策。
此外,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原订以每年增加二万户为目标,经考量住宅政策为地方自治事项之一,未来有关业者服务费用、房东及房客相关补助费用已规划要有地方自筹款,且因应新版《财政收支划分法》及中央财务平衡,每年计画户数提前达标时,不会再增办户数,以严格控管整体经费。
另内政部鉴於交通亦属於地方自治事项,惟为鼓励地方政府能够全面性及系统性的进行危险路口改善措施及人行道建置工作,以积极洗刷「行人地狱」之恶名,内政部与交通部於一一二年推动补助地方四年四百亿元永续提升人行安全计画,其经费分配後续也将因《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而受到严重冲击,势必会减少额度或降低补助比例,因此也呼吁地方政府在自有财源大幅增加之际,也应勇於承担责任,并依据《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规定积极改善办理人行环境改善。
国土管理署表示,租金补贴是为减轻一定所得以下及无自有房屋的租屋弱势族群的居住负担,一一○年度前执行模式是采取中央、地方依财力分级共同负担租金补贴总经费,中央约75%、地方25%;而一一一年度行政院为扩大照顾租屋族,调整成中央统筹办理,补贴金额直接拨付至民众帐户,并全额负担租金补贴经费。然未来因应《财政收支划分法》之修正,後续将采取严格控管办理户数,一一四年补贴核定件数一旦达七十五万户即会停止受理,後续并参照一一○年度前租金补贴办理方式,重新建构中央与地方分担经费编列预算之方式以作为对策。
此外,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原订以每年增加二万户为目标,经考量住宅政策为地方自治事项之一,未来有关业者服务费用、房东及房客相关补助费用已规划要有地方自筹款,且因应新版《财政收支划分法》及中央财务平衡,每年计画户数提前达标时,不会再增办户数,以严格控管整体经费。
另内政部鉴於交通亦属於地方自治事项,惟为鼓励地方政府能够全面性及系统性的进行危险路口改善措施及人行道建置工作,以积极洗刷「行人地狱」之恶名,内政部与交通部於一一二年推动补助地方四年四百亿元永续提升人行安全计画,其经费分配後续也将因《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而受到严重冲击,势必会减少额度或降低补助比例,因此也呼吁地方政府在自有财源大幅增加之际,也应勇於承担责任,并依据《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规定积极改善办理人行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