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完成 報內政部審議
▲張麗善縣長親向縣民報告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成果。(記者劉春生攝)
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三階)於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通過縣內國土計畫審議會,並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報請內政部審查。當日上午,縣長張麗善於雲縣府親民大廳召開記者會,在多位議員、鄉鎮市長、農會幹部等支持下,向縣民說明成果,並表達爭取農業權的決心及呼籲中央儘速完備相關法規,保障農民權益。
城鄉處長林長造表示,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歷經公開展覽、二十場法定公聽會及說明會,以及十三次專案審議會,不斷與民溝通與跨局處協商,提出符合地方發展需求的修正版本。該分區圖以四大劃設調整原則為基礎,包括調整農業發展地區類別、優化城鄉區劃設及新增產業發展用地,期望兼顧農業發展與城鄉建設需求。
根據劃設成果,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農一)減少四萬六千五百四十六公頃,第二類(農二)增加四萬六千零三十公頃;農四減少一千一百五十九公頃,城二-一增加一千一百三十五公頃;農五減少一千一百九十二公頃,城一增加千一百九十三公頃;城二-三新增四百七十公頃。整體增加城鄉發展地區約兩千七百四十七公頃,作為未來居住、產業及城鄉發展用地,提升人口吸引力及生活環境完善度。
城鄉處長林長造表示,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歷經公開展覽、二十場法定公聽會及說明會,以及十三次專案審議會,不斷與民溝通與跨局處協商,提出符合地方發展需求的修正版本。該分區圖以四大劃設調整原則為基礎,包括調整農業發展地區類別、優化城鄉區劃設及新增產業發展用地,期望兼顧農業發展與城鄉建設需求。
根據劃設成果,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農一)減少四萬六千五百四十六公頃,第二類(農二)增加四萬六千零三十公頃;農四減少一千一百五十九公頃,城二-一增加一千一百三十五公頃;農五減少一千一百九十二公頃,城一增加千一百九十三公頃;城二-三新增四百七十公頃。整體增加城鄉發展地區約兩千七百四十七公頃,作為未來居住、產業及城鄉發展用地,提升人口吸引力及生活環境完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