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成立金融市场发展及创新处
【记者邱兆衡/台北报导】 2025/01/02

为推动安全与发展并进的政策,并促进金融市场永续发展及创新,金管会於114年1月1日成立「金融市场发展及创新处」,将专责「金融科技与创新」、「绿色及转型金融」及「金融市场发展」等拟订政策、统整资源,并依据国内市场发展需求及国际趋势推动相关措施,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力。

「金融市场发展及创新处」(简称创新处)下设四科,各科负责业务如下∶

1.第一科(金融创新一科)∶成立单一窗口统筹金融科技案件之谘询、评估及实际案件之受理;订定发布金融创新发展相关规范、指引、要点等;促进金融科技之国际交流及搜集分析趋势等。

2.第二科(金融创新二科)∶管理创新园区;督导国内大型创新领域展览论坛;规划与执行生态圈合作事项;规划金融科技专案补助及筛选评估;规划国内新创技术海外输出、资金与合作案之媒合;规划金融科技及监理科技之人才培育等。

3.第三科(绿色金融科)∶规划执行及管考绿色及转型金融行动方案;搜集、研析净零与转型议题之趋势;推动先行者联盟净零工作平台;扩大绿色及转型金融之国际交流及专业输出;规划国内宣导及教育训练等。

4.第四科(金融发展科)∶搜集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相关措施,评估我国推动可行性与方式;办理永续金融评鉴、精进永续金融证照;研析、汇办亚洲资产管理中心之政策并管考推动进展及成果;与相关部会等协调共同促成发展性质之案件等。

金管会於107年设置之「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中心」相关业务职掌,已於同日并入创新处。金管会提醒过去相关书件或文件中提及「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中心」之文字部分,将全面更名为「金融市场发展及创新处」。金管会感谢各界的支持下成立创新处,同时也请相关之政府单位、机构、公协会及团队等继续支持,并积极与该会一起努力,在创新、永续及发展方面,共同打造一个安全与发展并进的新金融市场,建立具有前瞻性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