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检讨用电大户义务容量 维持现行5000 
【记者王先国/综合报导】 2025/01/04

经济部表示,为引导企业善尽社会责任并期接轨绿色供应链国际趋势,自一○九年订定用电大户条款,明定契约容量5000 以上之电力用户应依规定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储能设备或购买绿电及凭证,经检讨後维持现行5000 用电大户纳管门槛规范。

经济部能源署说明,一一三年度二次电价调整(上半年调涨各类用电平均电价约11%、下半年再调涨产业用电电价约12.5%)且一一四年度起正式开徵碳费(一般费率为300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等因素,现阶段用电大户皆为规范对象且落实使用者付费及公平原则,经审慎衡酌产业发展环境、产业竞争力及企业善尽社会责任,检讨後维持现行用电大户纳管门槛规范。

能源署表示,现阶段用电大户义务履行方式,主要以购买再生能源电力及凭证最多(495.0 MW),其次为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196.3 MW)、设置储能设备(5.2 MW)再次之,已活络约0.7 GW 再生能源交易市场。能源署补充说明,自一一二年起依法启动检讨作业,陆续邀集公民团体及工商业界召开北、中、南、东等四场次分区会议,徵询各界对於用电大户条款相关意见,并参考外在环境等因素,做成上述检讨结果。

能源署说明,台湾是出口为主的科技业大国,用电大户皆已参与国际绿电相关组织如RE100等,而绿电已成为科技业国际竞争力要素之一,将持续辅导用电大户完成义务履行,并於一一五年启动後续检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