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新建置五處科技執法設備 將於2月15日正式執法
▲雲林縣新增五處科技執法設備 ,二月十五日正式執法上路,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受罰。(記者劉春生攝)
經統計一一三年度雲林縣交通違規態樣,以超速違規四萬七千一百四十件最多,闖紅燈一萬四千零三件次之,故為避免因闖紅燈及超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本縣特別編列追加預算案,新建置五處執法設備,地點如下:
一.北港鎮一四五縣道四十二k+五百m處(媽祖醫院前路口)。
二.麥寮鄉雲一與雲二-一鄉道路口(雲一鄉道七k+八百m處)。
三.斗六市文化路與大學路口。
四.西螺鎮台一線公路與振興路口。
五.斗南鎮大展路與東科三路口。
以上五處執法設備將展開為期一個月宣導期,於一一四年二月十五日正式執法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也提醒駕駛人,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一千兩百-兩千四百元,超速四十公里以上未滿六十公里,罰鍰一萬兩千元-一萬八千元,而闖紅燈部份,機車闖紅燈處罰鍰一萬八千-兩千七百元,小型車闖紅燈罰鍰兩千七百-四千元,故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遵守交通規則,相關執法路口及取締種類也在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提供各駕駛人參考,期能有效改善交通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一.北港鎮一四五縣道四十二k+五百m處(媽祖醫院前路口)。
二.麥寮鄉雲一與雲二-一鄉道路口(雲一鄉道七k+八百m處)。
三.斗六市文化路與大學路口。
四.西螺鎮台一線公路與振興路口。
五.斗南鎮大展路與東科三路口。
以上五處執法設備將展開為期一個月宣導期,於一一四年二月十五日正式執法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也提醒駕駛人,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一千兩百-兩千四百元,超速四十公里以上未滿六十公里,罰鍰一萬兩千元-一萬八千元,而闖紅燈部份,機車闖紅燈處罰鍰一萬八千-兩千七百元,小型車闖紅燈罰鍰兩千七百-四千元,故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遵守交通規則,相關執法路口及取締種類也在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提供各駕駛人參考,期能有效改善交通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