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医姐弟靠爸医院实习 卫福部∶回台就得重新来
【中央社台北8日电】 2025/01/09

今天有民团质疑,1对在捷克学医姐弟,学校实习竟是在父亲於台湾开设、没资格收训的小医院完成,涉密医行为。卫福部表示,国外回台毕业生都要重新在具教学资格机构实习。

「波波医师」是民国106年後赴东中欧念书的医师、牙医学历生。台湾基层牙医师协会今天召开记者会,质疑有2名在捷克念书的「波波医师」,学校实习学分竟然是在父亲於台湾高雄开的小医院完成,该医院并无资格收训实习医学生,且国外学历医学系学生在还没有取得台湾医师执照的情形下在台湾实习,本质上就是密医行为,涉违反医师法和医疗法。

台湾基层牙医师协会要求撤销违法实习的学历认证,追究考选部、卫福部及相关医院责任,并废止新版医师法施行细则,恢复106年学历采认原则。

对此,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接受媒体电访说明,根据现行医师法施行细则第10条规定,外国学历毕业生若想返台参加国考,应先在具教学资格机构完成3200小时实习,且不分地区,毕业後要经过教育部学历甄试,通过後才可考国考第一阶段。

而在考完国考一阶後,刘玉菁解释,国外学历毕业生还要重新完成1年的实习(适应训练),通过才能考第二阶段国考,之後方可与台湾毕业生一样,进入毕业後一般医学生训练和後续专科医师训练、考试。她重申,新版医师法施行细则中,针对学分采认的内容,其实是从106年学历采认原则移过来,卫福部没有改动,只是抬高法律位阶,而台湾基层牙医师协会也认同该学历采认原则较严格,比对内容即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