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團辦理澎湖南方四島活動 海管處受理補助申請
【記者陳秋香、何弘斌/高雄報導】 2025/01/14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海洋資源豐富,且地質、人文景觀深具特色,是澎湖海域重要的種原庫,且是海洋環境教育的推動據點,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為鼓勵民間團體投入國家公園環境教育、生態旅遊、環境維護、調查監測、文化創意、災害防救,或傳統文化祭儀等事務,公告自一月十二日至二月廿八日期間,受理相關活動經費補助申請,合作發揚國家公園保育精神,並促進地方文化保存與凝聚社區意識,拉起人與環境之間善的連結。(見圖)

海管處今(十四)日說明,南方四島居民多數已移居到馬公、臺南或高雄等地區,各島廟宇的宗教慶典猶如照亮海路的明燈,成為旅外子弟返鄉維繫情感及安定民心的重要活動;海管處除鼓勵傳統文化發揚與環境教育活動外,於一一二年擴大補助範疇,增加環境維護、災害防救、文化創意、調查監測等項目,讓社區及民間團體重視島嶼環境議題,深入探索家鄉環境生態,並激發文化創意,在推動自然保育的同時兼顧在地產業發展,實踐國家公園永續價值。

海管處表示,補助對象分為二類,第一類為國家公園區域內立案之民間團體,第二類為與國家公園業務相關、或澎湖縣內已立案之非營利或公益性民間團體,依其屬性進行審核與補助,提升政策效益。

海管處敬邀有興趣的民間團體至海管處網站(www.marine.gov.tw/)下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規範」,參閱相關規定及附表內容,並檢具申請表、計畫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講師及臨時人員切結書等文件,於二月廿八日前(郵戳為憑)以紙本寄送海管處。海管處將依據團體及活動屬性、經費編列、執行方式及預算額度等條件進行審核,每案補助額度在活動計畫經費二分之一內,第一類團體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五萬元整,第二類團體最高補助新臺幣八萬元整,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企劃經理科○七-三六○一七一二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