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轨国际 航港局采用国际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章程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5/01/17

▲上图∶国际海事组织(IMO)会议情形。 下图∶工业人员在离岸风力发电机工作情形。(图∶交通部航港局提供)
交通部航港局表示,随著我国离岸风电产业快速发展,相关风电技师需频繁往返陆地与离岸风场进行作业。因应该等作业船舶有搭载超过十二名工业人员需求,交通部已公告采用国际海事组织(IMO)所属海事安全委员会(MSC)采纳之「国际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章程(IPCode)」等二件决议案,并依此订定「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证书」与国际安全规范接轨。

航港局说明,有鉴於全球风电产业兴起,IMO为保障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在「海上人命安全国际公约(SOLAS)」中新增第XV章「载运工业人员船舶之安全措施」,并制定IPCode。这些修订主要针对船舶在载运从事离岸风电建设或维护工业人员时,可兼顾安全性,并确保船舶在结构、安全、设备及操作等方面特殊需求。由於此类船舶的工作环境与传统客船或货船有所不同,传统船舶分类标准无法完全涵盖其需求,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规范。

航港局指出,此次交通部采用的IPCode,适用於持有国际公约证书,且为总吨位五百以上载有超过十二名工业人员之我国货船或高速货船。依照IPCode注解规定,船上工业人员训练标准,可参照全球风能组织(GWO)或离岸油气行业训练机构(OPITO)训练标准,并可接受OPITO认可的海上基本安全与应急训练(BOSIET)证书。航港局长叶协隆表示,该局目前仍在积极推动《船舶法》修法作业,力求在船舶法中纳入订定二阶子法法源,持续完善我国载运工业人员船舶管理机制。

航港局强调,台湾作为亚洲重要离岸风电市场,正处於能源转型关键时期。为确保我国离岸风电产业能顺利发展,航港局将与能源署、航运公司、验船中心等各界密切合作,持续推动船舶安全及作业环境优化,保障风电技师在离岸风场作业中的安全与环境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