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台北河濱禁放煙火 違者最高罰6千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2025/01/29

台北市水利工程處表示,台北市河濱公園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違者依照「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最高開罰六千元。水利處將會派員加強巡邏,若是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巡查人員將會直接取締,並依規定按違規次數及情節輕重開罰每次二千四百元至六千元。

水利處河川管理科強調,過去河濱公園開放時段和區域,讓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但卻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甚至許多民眾違規在非開放區域燃炮,也引起當地許多民怨及投訴案件,因此,水利處報經市府核定後,自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台北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一律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另提醒民眾,若是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非法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可以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市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