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林市立体停车塔拆除年底前完成 释放土地发展新商机

▲员林市公所此举不仅能活化土地,更有助於促进市区发展,提升员林车站周边经济效益。(记者方一成摄)
员林市公所为改善市容观瞻并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启动市中心立体停车塔拆除计画,预计於今年底前完成,并进行土地再开发,以提升市容与商业价值。员林市公所今(八)日表示,该停车塔自民国九十年启用,但随著周边平面停车场增设及使用率下降,市公所决定报废拆除,规划短期内设立平面停车场,未来则委托专业公司评估商业开发可行性。此举不仅能活化土地,更有助於促进市区发展,提升员林车站周边经济效益。
员林市立体停车塔的兴建源於民国八十六年,当时员林镇公所为解决员林车站周边日益严重的停车问题,向交通部提出停车场规划案,并获得核准及补助。该停车场坐落於员林段五○九-一及五○九-六八地号市有土地,土地面积约四○○坪,於民国八十八年完成初步及细部规划设计,同年八月二十日正式动工,并於民国九十年一月二十日完工。这座立体停车场设有四座机械车塔,共提供二八○个车位,地面十九层、地下○层,总楼地板面积达五七二七.九四平方公尺,总工程经费为新台币二亿一○三五万九四三五元。自民国九十二年起营运,并自民国九十六年起委托民间业者经营,成为当地重要的交通设施之一。
然而,随著周边平面停车场的陆续设立,并且相较於传统机械式停车场的操作时间较长、使用不便,加上民众对机械停车塔的安全疑虑,该立体停车塔的使用意愿逐年下降,与原先规划的停车需求越来越不符。经过多年运作後,面临使用效益降低、设施老化以及安全顾虑等问题,且该停车塔已经达到最低十五年的使用年限,经过多方评估後,市公所决定启动报废程序办理拆除,拆除经费预估约为一○一六万五○○○元,并计划将该区土地进行再开发,释放更多商业发展潜力。
随著立体停车场的拆除,原土地范围属於商业区,可依照商业区容许的用途来规划,如设立商场等设施,且紧临员林车站,位於市中心,具有极高的开发潜力,因此市公所将委托专业公司评估适合的後续开发方向,并尽快启动土地再利用计画。 考量到招商进驻及大规模建设的期程需要一段时间,市公所将先行规划该区域为平面路外停车场或纳入路边开单收费,并委托厂商经营,不仅能够增加土地使用价值,还能够达到活化土地的目的,预计在停车塔拆除後设置共三十三个停车位,每年约可收取新台币二十一万馀元的权利金,并能有效缓解周边的停车压力,土地再开发也将为员林市带来更多的商业与发展机会。
员林市立体停车塔的兴建源於民国八十六年,当时员林镇公所为解决员林车站周边日益严重的停车问题,向交通部提出停车场规划案,并获得核准及补助。该停车场坐落於员林段五○九-一及五○九-六八地号市有土地,土地面积约四○○坪,於民国八十八年完成初步及细部规划设计,同年八月二十日正式动工,并於民国九十年一月二十日完工。这座立体停车场设有四座机械车塔,共提供二八○个车位,地面十九层、地下○层,总楼地板面积达五七二七.九四平方公尺,总工程经费为新台币二亿一○三五万九四三五元。自民国九十二年起营运,并自民国九十六年起委托民间业者经营,成为当地重要的交通设施之一。
然而,随著周边平面停车场的陆续设立,并且相较於传统机械式停车场的操作时间较长、使用不便,加上民众对机械停车塔的安全疑虑,该立体停车塔的使用意愿逐年下降,与原先规划的停车需求越来越不符。经过多年运作後,面临使用效益降低、设施老化以及安全顾虑等问题,且该停车塔已经达到最低十五年的使用年限,经过多方评估後,市公所决定启动报废程序办理拆除,拆除经费预估约为一○一六万五○○○元,并计划将该区土地进行再开发,释放更多商业发展潜力。
随著立体停车场的拆除,原土地范围属於商业区,可依照商业区容许的用途来规划,如设立商场等设施,且紧临员林车站,位於市中心,具有极高的开发潜力,因此市公所将委托专业公司评估适合的後续开发方向,并尽快启动土地再利用计画。 考量到招商进驻及大规模建设的期程需要一段时间,市公所将先行规划该区域为平面路外停车场或纳入路边开单收费,并委托厂商经营,不仅能够增加土地使用价值,还能够达到活化土地的目的,预计在停车塔拆除後设置共三十三个停车位,每年约可收取新台币二十一万馀元的权利金,并能有效缓解周边的停车压力,土地再开发也将为员林市带来更多的商业与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