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综所税税额试算服务相关申请开始棉!
【记者王世明/基隆报导】 2025/02/14

北区国税局基隆分局表示,自114年2月15日起至同年3月17日止开放申请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税额试算服务变更邮寄地址、不适用(停止适用)或撤销不适用(恢复适用)服务,请有需求的民众及早办理。

基隆该分局说明,「变更邮寄地址」申请人限纳税义务人本人;未申请变更者,将以上年度结算申报时填写之通讯地址或113年12月31日之户籍地址为邮寄地址。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限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提出,之前依规定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请;申请「撤销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限原申请不适用之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提出,惟自114年3月18日起不再受理前项服务,一经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以後年度将无法申请恢复适用。
基隆分局指出,前揭变更申请方式如下∶一、书面申请∶申请人应於申请期间,将申请书以邮寄、传真或临柜方式,寄(送)各地区国税局,并应检附申请人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示国民身分证(或居留证)正本、委任书正本及申请人国民身分证正本,供稽徵机关核验,如交付申请人国民身分证为影本者,请切结与正本相符并由稽徵机关留存备查;但申请「撤销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应亲至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临柜方式提出申请。

二、 网路申请∶持自然人凭证、经财政部审核通过之电子凭证、已申办网路服务注册健保卡及行动自然人凭证於114年2月15日至114年3月17日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点选「国人综合所得税」 「税额试算服务」 「开始报税」,或以前述凭证於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税额试算」专区办理;原采线上申请不适用者,得以上述凭证为通行码透过网际网路办理撤销原申请。另针对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者,亦可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及113年12月31日户口名簿户号为通行码透过网际网路办理。

另外,该分局提醒民众,税额试算服务适用对象及条件者国税局将於114年4月25日前以挂号方式寄发试算书表,民众经核对内容无误并同意以该通知书所载内容作为综合所得税申报资料,於申报期限前,依税额试算通知书所载方式缴纳税额或回复确认,即完成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基隆分局也指出,113年1月1日起原七堵稽徵所的国税稽徵业务,并入基隆分局,提醒七堵区及暖暖区之民众请至基隆分局申办。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利用智慧客服「国税小帮手」线上查询,亦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