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囤房稅2.0優惠差異 省荷包
囤房稅2.0已經上路,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新制自住用房屋優惠稅率與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一樣皆須設有戶籍,但卻仍有些微不同,瞭解其中的差異,才能做好節稅租稅規畫省荷包。
稅務局指出,房屋稅及地價稅適用自住用房屋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均規定房屋不得作為出租或營業用途,且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惟仍有部分差異。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自住房屋尚未辦竣戶籍登記,最遲須於開徵四十日以前提出申報(即房屋稅應於每年三月二十二日前,地價稅應於每年九月二十二日前,迄日如遇假日則順延),才能自當(年)起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報則自次期(年)起適用。
稅務局指出,房屋稅及地價稅適用自住用房屋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均規定房屋不得作為出租或營業用途,且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惟仍有部分差異。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自住房屋尚未辦竣戶籍登記,最遲須於開徵四十日以前提出申報(即房屋稅應於每年三月二十二日前,地價稅應於每年九月二十二日前,迄日如遇假日則順延),才能自當(年)起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報則自次期(年)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