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修正案例 关务署完成中译上网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5/03/07

关务署为提升税则分类资讯透明化,并落实我国货品税则分类与国际接轨,持续就世界关务组织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委员会(WCO/HSC)第七十二次会议分类决定及分类意见汇编修正案例(Classification Decisions/Amendments to the Compendium of Classification Opinion)完成中译,并以pdf档案格式公布於网站,欢迎各界下载参阅。(见图∶关务署提供)

关务署表示,此次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HS)委员会讨论通过之税则分类见解案例计三十七案,主要分成两部分∶其一、分类决定案例计二十三案,系各国对特定商品意见不一,HS委员会依其见解所作决定之案件;其二、分类意见汇编修正计十四案,系HS委员会对特定商品遇有争议所作最重要分类决定之案件,其效力等同WCO编纂之HS注解。WCO均公开案例於网站,供会员国海关税则分类时援引适用。我国虽非WCO会员国,惟一向依循前揭分类决定及分类意见汇编修正案例所持见解,以作为通案税则核列之适用原则。

关务署举例,如用於汽车上之HID(高强度放电式灯泡)氙气灯泡,若干国家认归属机动车辆用之电气照明设备(第8512节),而另有国家认其为放电式灯泡(第8539节)范畴,经HS委员会决定归属放电式灯泡(第8539节);又如具有显示器、摄影机及WIFI连线等功能之交通用测速执法雷射器具,部分国家认归属影像摄录机(第8525节),部分国家认属速率指示器(第9029节),而另有国家认其为未列名之计量或检查用仪器(第9031节)范畴,经HS委员会决定归属速率指示器(第9029节)。

关务署强调,HS委员会第五十四至七十二次分类决定及分类意见汇编修正案例中译资料可至关港贸单一窗口网站「税则税率」-「(GC441)WCOHS分类决定案例及分类意见汇编参考资料」专区下载。另外,我国对个别商品之分类决定,可透过「(GC421)税则疑义案例综合查询作业」及「(GC431)税则预审案例综合查询作业」使用全文检索查阅相关案例,欢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