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案、財劃法修法覆議案 立院12日投票表決
【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25/03/08

立法院今天經過表決,決定十一日起處理行政院所提總預算案、財劃法修法覆議案。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表示,兩案都會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備詢,十一日進行總預算覆議案報告質詢、十二日進行財劃法覆議案,並在十二日質詢完畢後,進行兩案覆議案的投票。

行政院認定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二會期第十四次會議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其中第八條、第十六條之一、第卅條,以及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二會期第十八次會議決議通過的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有窒礙難行之處,二月廿七日透過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提案,呈經總統同意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會今天表決處理財劃法、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投票日期,由於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具人數優勢,最終通過藍、白提議的院會議程,總預算及財劃法覆議案將從十一日起處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鴻薇在立法院受訪表示,這是立法院首次在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十五天內,必須處理兩個覆議案,更何況行政院送來立法院的時間是二月廿七日,隔日則是二二八連假,立法院可以處理的時間,幾乎有一半都沒有了。

王鴻薇指出,目前規劃下週處理覆議案,兩案都會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備詢,十一日進行總預算覆議案報告質詢、十二日進行財劃法覆議案,並在十二日質詢完畢後,進行兩案覆議案的投票,一次發兩張票。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