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团三度取款4100万 屏检求处车手逾6年重刑
诈骗集团车手的陈姓男子,涉嫌三度向同一名被害人收取高达四千一百万元诈骗金额;屏东地检署依涉犯诈欺危害防制条例等罪嫌,将陈男起诉并具体求处六年九月以上重刑。
屏东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陈姓车手受诈团指示,预先购买准备装载赃款行李箱,并於超商列印伪造投资公司工作证、存款凭证、操作协议书、保密协议书、证券交易委托书及个人资料保护声明等虚伪文件,冒用合法投资公司名义,向李姓被害人诓称投资可以获利。
李姓被害人陆续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十二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别交付现金两千一百万元、一千五百万元及五百万元给陈姓车手,再由陈姓车手放置在特定地点,由诈团其他成员收受。
屏东地检署依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伪造私文书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将陈姓车手提起公诉并移审屏东法院後,法院裁定陈男继续羁押。屏东地检署表示,陈姓车手行为侵害人民财产权甚钜,冒用合法投资公司名义,侵害该公司商誉及台湾市场秩序正常发展,且以洗钱为业,阻碍国家追回受害款项,干扰司法机关追诉诈欺犯罪,依诈欺危害防制条例规定,具体求处有期徒刑六年九月以上。
屏东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陈姓车手受诈团指示,预先购买准备装载赃款行李箱,并於超商列印伪造投资公司工作证、存款凭证、操作协议书、保密协议书、证券交易委托书及个人资料保护声明等虚伪文件,冒用合法投资公司名义,向李姓被害人诓称投资可以获利。
李姓被害人陆续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十二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别交付现金两千一百万元、一千五百万元及五百万元给陈姓车手,再由陈姓车手放置在特定地点,由诈团其他成员收受。
屏东地检署依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伪造私文书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将陈姓车手提起公诉并移审屏东法院後,法院裁定陈男继续羁押。屏东地检署表示,陈姓车手行为侵害人民财产权甚钜,冒用合法投资公司名义,侵害该公司商誉及台湾市场秩序正常发展,且以洗钱为业,阻碍国家追回受害款项,干扰司法机关追诉诈欺犯罪,依诈欺危害防制条例规定,具体求处有期徒刑六年九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