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设籍辅导通知已寄发 屋主务必24日前办妥登记
房屋税新制自去(一一三)年七月起实施,攸关大部分民众权益的自住用房屋税率,增订须於该屋办理户籍登记才能适用。基隆市税务局表示,为确保民众权益,针对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以前自住房屋,经资料筛选尚无户籍登记者,已於今(一一四)年二月十二日再次寄发设籍辅导通知书,提醒屋主务必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办理户籍登记。
税务局指出,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若是没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任何一人户籍登记的自住房屋,今年五月就会按其他住家用房屋税率百分之二点六至百分之四.八课徵房屋税,每年房屋税至少差一.一七倍以上。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国仅持有一户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基隆市一一四年期为一百二十万二百元)以下者,税率由百分之一.二调降为百分之一。
税务局提醒,房屋税新制实施後,首波辅导已於去年八、九月寄发设籍辅导通知书,提醒民众办理户籍登记,但尚有部分民众还没有办理,所以今年二月十二日再次寄发辅导通知书,收到辅导通知书的民众,务必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办理户籍登记,免再提出申报,只要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任何一人户籍登记的自住房屋,稽徵机关会主动按自住用税率课徵房屋税。
税务局进一步说明,自住房屋设户籍的人除了本人、配偶外,直系亲属也可以。所谓「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养子女、孙子女┅等;也包括「直系姻亲」,例如岳父母,公婆,继父母,继子女┅等。但兄弟姊妹是旁系亲属,并不符合自住房屋的规定。此外,迁入户籍必须由迁入者(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或户长)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原户籍地户口名簿、迁入地户口名簿、迁入者国民身分证及印章,洽户政机关办理。
税务局指出,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若是没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任何一人户籍登记的自住房屋,今年五月就会按其他住家用房屋税率百分之二点六至百分之四.八课徵房屋税,每年房屋税至少差一.一七倍以上。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国仅持有一户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基隆市一一四年期为一百二十万二百元)以下者,税率由百分之一.二调降为百分之一。
税务局提醒,房屋税新制实施後,首波辅导已於去年八、九月寄发设籍辅导通知书,提醒民众办理户籍登记,但尚有部分民众还没有办理,所以今年二月十二日再次寄发辅导通知书,收到辅导通知书的民众,务必於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前办理户籍登记,免再提出申报,只要有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任何一人户籍登记的自住房屋,稽徵机关会主动按自住用税率课徵房屋税。
税务局进一步说明,自住房屋设户籍的人除了本人、配偶外,直系亲属也可以。所谓「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养子女、孙子女┅等;也包括「直系姻亲」,例如岳父母,公婆,继父母,继子女┅等。但兄弟姊妹是旁系亲属,并不符合自住房屋的规定。此外,迁入户籍必须由迁入者(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或户长)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原户籍地户口名簿、迁入地户口名簿、迁入者国民身分证及印章,洽户政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