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與CMI籲各國政府批准海事條約
根據英國航運相關網站引述,國際航運公會(ICS)與國際海事委員會(CMI)已發起一項最新活動,促進海事條約批准(maritime treaty ratification ),長期以來外界以來擔心,儘管重要國際海事條約已在國際海事組織與其他監管論壇上通過,但國外許多政府並未批准。
此次活動聚焦國際海事公約,ICS與CMI認為,這些公約對各國政府而言具有重要意義,應緊急批准,包括:一、二○○七年國際海事組織《關於清除船舶殘骸的內羅畢公約》(內羅畢 WRC);二、《一九九六年國際海上運輸有害與有毒物質(HNS)損害的責任與賠償公約》的IMO二○一○年議定書;三、國際海事組織《安全與環境無害化船舶回收公約》(香港)二○○九年;四、二○二三年《聯合國關於船舶司法銷售的國際效力公約》(《北京公約》)。
ICS/CMI正在進行的推動條約批准活動獲得國際海事組織全力支持。促進海事條約批准運動闡述每一項公約的含義,其重要性與其最新發展。
新活動也強調,那些需要更廣泛批准的文書與法規,包括國際海事組織二○○四年《船舶壓載水控制和管理公約》及國際海事組織一九九七年《防止船舶造成空氣污染公約》議定書(附件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氣污染)。
此次活動聚焦國際海事公約,ICS與CMI認為,這些公約對各國政府而言具有重要意義,應緊急批准,包括:一、二○○七年國際海事組織《關於清除船舶殘骸的內羅畢公約》(內羅畢 WRC);二、《一九九六年國際海上運輸有害與有毒物質(HNS)損害的責任與賠償公約》的IMO二○一○年議定書;三、國際海事組織《安全與環境無害化船舶回收公約》(香港)二○○九年;四、二○二三年《聯合國關於船舶司法銷售的國際效力公約》(《北京公約》)。
ICS/CMI正在進行的推動條約批准活動獲得國際海事組織全力支持。促進海事條約批准運動闡述每一項公約的含義,其重要性與其最新發展。
新活動也強調,那些需要更廣泛批准的文書與法規,包括國際海事組織二○○四年《船舶壓載水控制和管理公約》及國際海事組織一九九七年《防止船舶造成空氣污染公約》議定書(附件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