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呼吁地方落实源头减量 强化资源循环体系
环境部针对看守台湾等环保团体日昨到行政院请愿,请政府三个月内修订「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之重大公共建设范围,排除焚化/燃料化与掩埋等末端处理设施,环境部表示,垃圾处理设施为地方重要及必要的设施,因此刻正徵询各地方政府意见中,并重申将持续推动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以减轻垃圾处理的压力。
环境部指出,在一一三年十二月廿四日「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促进委员会」会议中,民间团体已提出将焚化、掩埋、燃料化及填地等末端设施排除在促参法适用范围外的建议,环境部亦於会中表达关注。
针对此议题,财政部於一一四年一月廿三日正式函询环境部意见。环境部基於垃圾处理属地方政府权责,已请各县市环保机关提出意见中,将汇整地方意见後向财政部提出综整建议。
环境部表示,推动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是政府持续推动的重要政策,需要民众的配合,唯有全民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垃圾产生,降低垃圾处理的压力。虽然资源回收、垃圾减量是政府优先推动的政策,然而即使再努力推动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最终还是会有垃圾需要进行处理,所以地方还是必须要有自主性的垃圾处理设施。惟地方推动垃圾处理措施或建置垃圾处理设施,仍需与民众充分沟通,以取得最大共识。
环境部表示,将鼓励地方参考彰化县破袋稽查的成功经验,落实源头减量,并呼吁民众共同配合,以减少末端垃圾处理的负担,实现循环经济与环境永续的目标。
环境部指出,在一一三年十二月廿四日「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促进委员会」会议中,民间团体已提出将焚化、掩埋、燃料化及填地等末端设施排除在促参法适用范围外的建议,环境部亦於会中表达关注。
针对此议题,财政部於一一四年一月廿三日正式函询环境部意见。环境部基於垃圾处理属地方政府权责,已请各县市环保机关提出意见中,将汇整地方意见後向财政部提出综整建议。
环境部表示,推动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是政府持续推动的重要政策,需要民众的配合,唯有全民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垃圾产生,降低垃圾处理的压力。虽然资源回收、垃圾减量是政府优先推动的政策,然而即使再努力推动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最终还是会有垃圾需要进行处理,所以地方还是必须要有自主性的垃圾处理设施。惟地方推动垃圾处理措施或建置垃圾处理设施,仍需与民众充分沟通,以取得最大共识。
环境部表示,将鼓励地方参考彰化县破袋稽查的成功经验,落实源头减量,并呼吁民众共同配合,以减少末端垃圾处理的负担,实现循环经济与环境永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