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农控百大青农霸凌
【记者郑沾诚/花莲报导】 2025/03/28

花莲县中区槟榔农民联合向花莲县议会议长张峻陈情,二十七日张议长办公室人员会同光复乡公所农观科人员、县议员蔡依静助理及村长以及槟榔农现地了解情形(见图),对於百大青农藉由法规漏洞,软性语带恐吓和集体霸凌原垦槟榔农,让槟榔农欲哭无泪。

内政部为配合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协助青年农民从农政策,於部务会报通过「国有耕地放租实施办法」第六条修正草案,增列「中央农业主管机关专案辅导之青年农民」为第二顺位放租对象,期能解决青年农民面临耕作土地取得不易的问题,让更多青年可以投身农业,进而促进我国农业发展。

内政部表示,依据九十九年农林渔牧业普查报告,我国农牧户经营管理者平均年龄高达六十二岁,且六十五岁以上占四十四%,另有高达七十三%的农牧户没有意愿继续从农,农业人力面临断层问题,因此,行政院於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核定「新农民培育计画」,每年遴选百大青农,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提供五年的专案辅导,协助青年农民克服经营初期困境。

就此百大青农便以国有耕地放租对象第二顺序的优势,也创下台湾农政史无前例的特例,优先承租权仅次於民国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实际耕作之现耕人或继受其耕作之现耕人,并愿缴清历年使用补偿金者。

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国有耕地放租实施办法第六条百大青农申请者为土地租借「第二顺位」,让许多农民感到不满与恐慌。加上许多农民可能因占用而未符合资格,因此没有承租的「优先选」,造成原耕作的农民没有土地可耕作,因此就没有经济来源支撑家庭。一般占用农民就没有继续承租的「优先选」,造成原垦户之前的投资成本与人力上的消耗,酿成重大损失,希望县议会议长张峻能协助帮忙,协助保障原垦农民地上物之权益。

近年来百大青农承租国有土地顺位问题与权利承租户引发的纠纷协调陈情不断,槟榔农首当其冲,百大青农坚称一切申请程序合法,原国有土地耕作人因土地地目变更程序须放弃租约,重新申请新租约,在申请之际,其顺位远落後於百大青农之後,土地上之作物仍有经济价值,原垦户却直接失去了应有续耕权益,这对苦心开垦栽培的农民而言情何以堪。

槟榔农指控∶一、百大青农以集结之势,针对国有土地原耕户(开发户),未取得租约之槟榔园,进行申租。二、百大青农集体行动,合纵连横以一人为首,垂涎砍伐槟榔树十五万/每公顷和苦茶十万/每公顷的优厚补助,全面掠夺槟榔园。三、砍了树,种了苦茶苗,领完补助款,藉由法规漏洞吃乾抹净後就不再经营农事,然後立刻进行下一个目标的搜寻和掠夺。四、百大青农藉由优势的第二顺位取得承租权,把还有地上作物的槟榔,以高价承租给原垦户,这样的行径,简直是一条蛇扒两层皮,怎叫人心不倘血,不心寒。五、受害槟榔农指称,百大青农领头羊背後有靠山,有在高位者,有国会立委,因此才能如此有恃无恐,强感蛮干!面对法规漏洞,国产署有内贼,无法作为,农民哑巴吃黄莲。六、百大青农作地起价,并表示可以不争原垦户的承租地,但须付超额的申请手续费。

陈情农民请检调介入调查,公部门与百大青农领头羊是否有勾结,其中可有图利、利益输送和 密之违法内幕,农民愿意现身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