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议立法管制言论!?__法务部∶与事实不符
【记者王先国/综合报导】 2025/03/28

法务部说明,该部次长於廿六日立法院备询时,强调言论自由系宪法保障之基本权利,惟在符合宪法规定时得以法律限制,并未表示研议立法管制言论。

针对陆配武统言论一案,法务部明确回应言论自由为宪法保障之基本权利,但此非无限上纲之绝对权利,依照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之自由权利,如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仍得以法律限制。法务部次长说明现行法已有相关处罚仇恨性言论及鼓吹战争言论之规定,是否应另订处罚规定,须广纳各界意见,并未表示要立法管制言论。

法务部表示,对於是否就仇恨性言论、鼓吹战争性言论设处罚规定,前曾召开刑法研究修正小组会议讨论,会议多数意见倾向於专法规范较为周延,而非於刑法增列罪名处罚,且并不以刑责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