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祀食品抽验 1件豌豆检出农药克美素
【记者锺佩芳/台北报导】 2025/04/02

为保障民众食用清明节食品之卫生安全,食品药物管理署与地方政府卫生局合作办理「114年度节庆时令食品稽查抽验专案-清明节」,针对清明节祭祀食品加强抽验,检验食品中微生物卫生标准、食品添加物、农药残留及动物性成分(素食掺荤检查)等项目,抽验四八六件食品,结果四八五件符合规定,一件「豌豆(荷兰豆)」检出农药克美素(Chlormequat)1.88ppm(标准∶不得检出)、达克利(Diniconazole)0.06ppm(标准∶不得检出)及巴克素(Pa-clovutrazol)0.08ppm(标准∶0.01ppm),上述违规产品卫生机关已令贩售场所下架,并依法处办。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食品业者如於食品加工制程中须使用各类食品添加物,均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之规定,依据使用范围及限量规定添加。倘未依规定使用,将依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款处新台币三至三百万元罚锾;倘产品标示不实,依违反食安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依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处新台币四至四百万元罚锾。食品倘经检出违反「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之规定者,依违反食安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五款规定,依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二款,可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二亿元以下罚锾,违规产品依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应没入销毁。

此次专案结合中央与地方政府卫生机关量能,抽查全国清明节祭祀应景食品,查获违规产品则依法处办并要求业者立即下架,民众选购祭祀应景食品应尽早食用完毕,未食用完则应妥善保存,以维护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