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公司关於美国实施对等关税措施 提出说明
【记者陈秋香、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5/04/05

针对美国政府自明(五)日及九日起,分别实施10%的基础关税(Tariff Baseline)以及针对特定国家的对等关税(Reciprocal Tariff)之贸易新政策,中钢公司今(四)日提出说明。

目前我国出口至美国之钢铁、铝材及汽车零组件产品,仍适用原有「贸易扩展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所课徵的25%关税,尚未纳入这次新增的对等关税清单,经初步评估,这次政策对中钢公司直接出口美国之影响相对有限。

二○二四年台湾出口美国的钢铁相关产品总量约九十二.四万公吨,包含约七十万公吨的钢材与二十二.四万公吨的下游制品,整体而言,台湾出口至美国市场仍具相当规模,关税政策若导致美国经济或消费市场出现波动,将可能进一步影响钢铁产业链的用钢需求。

面对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中钢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後续发展,并与政府及产业公协会保持紧密联系,审慎评估各项潜在影响,并采取适切对应措施,确保供应稳定与客户权益,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因应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