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支出缺乏計畫性? 盧秀燕︰市府各機關均依規辦理

台中市議會10日舉行專案報告,市議員陳俞融表示,從臺中市政府各機關首長與副首長特別費一覽表,許多用途存疑,根據112年及113年的特別費使用資料顯示,多數局處在年度結束前的最後一個月集中花費大筆金額,例如以「獎勵慰勞員工」為名進行支出。然而,這樣的支出模式不僅缺乏計畫性,更令人懷疑其合理性與必要性。
市長盧秀燕表示(如圖),這個現象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市府依規辦理,第一、因經費有限,因此首長使用上比較謹慎,都希望能多留一點到年底,以防萬一;第二、年底遇到年節,是一年當中開支最大的時候,包括慰勞員工、送禮等,因此大家最大的支出應該都在年底,包括中央部會、各縣市政府都是如此。
盧秀燕也說,因各局工作狀況不太一樣,首長有時也會使用不同方式來慰問或慰勞同仁,包括送禮、發禮券或獎金等,如日前同仁去大甲鎮瀾宮受傷,她也發禮券慰勞該同仁。
有關首長特別費使用範圍,主計處說明,特別費可用於贈送婚喪喜慶禮金、奠儀、禮品、花籃(圈)、喜幛、輓聯、中堂及匾額;對內部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獎(犒)賞、慰勞(問)及餐敘;對外部機關、民間團體與有關人士等招待、餽(捐)贈及慰問等支出。
市長盧秀燕表示(如圖),這個現象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市府依規辦理,第一、因經費有限,因此首長使用上比較謹慎,都希望能多留一點到年底,以防萬一;第二、年底遇到年節,是一年當中開支最大的時候,包括慰勞員工、送禮等,因此大家最大的支出應該都在年底,包括中央部會、各縣市政府都是如此。
盧秀燕也說,因各局工作狀況不太一樣,首長有時也會使用不同方式來慰問或慰勞同仁,包括送禮、發禮券或獎金等,如日前同仁去大甲鎮瀾宮受傷,她也發禮券慰勞該同仁。
有關首長特別費使用範圍,主計處說明,特別費可用於贈送婚喪喜慶禮金、奠儀、禮品、花籃(圈)、喜幛、輓聯、中堂及匾額;對內部機關及所屬機關人員獎(犒)賞、慰勞(問)及餐敘;對外部機關、民間團體與有關人士等招待、餽(捐)贈及慰問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