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住宅大利多!中、彰、投、苗无住宅即可申请台中好宅
【记者张淑珠/台中报导】 2025/04/11

台中市政府为实现居住正义、减轻青年人经济负担,持续推动兴建台中社宅,目前好宅进度将来到10,231户,已达标更超标一万户!台中市政府住宅发展工程处表示,针对优化出租办法修法,重点包含∶放宽申请人於中部通勤圈内无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请、考量关怀户经济负担能力,减收保证金为1个月,期待透过持续优化出租办法,照顾有租屋需求的市民。(如图)

住宅处说明,以往规定申请社会住宅者於全国皆不得持有住宅,考量许多民众持有住宅地处遥远,并非实际可供居住处所,因此参酌中部通勤通学定期票范围,放宽申请人於台中市、彰化县、苗栗县及南投县内,均无自有住宅者即可申请社会住宅,申请条件更具弹性。

除此之外,以往入住社宅需缴交两个月的保证金,导致部分经济条件不佳的市民抽到社宅後,却因保证金筹措不及而放弃入住。因此住宅处扩大保障其入住社宅权益,将关怀户保证金调整为一个月租金总额,轻松入住台中好宅,落实居住正义。

有意愿申请台中好宅的市民朋友,可透过17租网站线上提出随到随办申请(https://17zu.taichung.gov.tw/Portal)。住宅处表示,市府将滚动检讨出租办法,照顾更多青年、弱势家庭安居。